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备验收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指标,主要以《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和国家、各行业防雷设计规范等为依据。以下按照防雷装置施工现场分段、分项验收的工程内容,分述验收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指标。
基础防雷接地验收技术要求和指标基础接地分为人工防雷接地装置和自然基础接地装置两种.它们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指标为:
1.人工接地装置技术要求和指标
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利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而用圆钢、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人工布设的接地装置。其通常做法为。
材料规格:
A.专用成品制作件。
B.角钢<50 mm X 50 mm X 5 mm,镀锌扁钢-40 mm X 4 mm;厚度>4 mm;钢管厚度)3.5 mm;圆钢直径D>10 mm
(2)安装深度(埋设深度):-50-80 cm,冻土层以下。
(3)安装长度:垂直接地体2.5 m,间距-5 m。水平接地体外引长度不应超过接地体有效长度,其中P为接地体周围的土城电阻率.
(4)安装形式:①环形、水平接地体,②垂直接地体,③垂直与水平接地体混合而成的接地网。
当在建筑物周围的无刚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规定如下表所示:
表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条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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