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阵阵春雷从头顶上滚过。雷鸣电闪,会造成灾害吗?3月20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气象局联合召开会议,贯彻实施《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安排部署防雷减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满娥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以《气象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第412号令为依据,去年11月28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定通过,今年3月1臼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防雷工作迈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我市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雷击灾害发生率居全省前列。据不完全统计,2003—2008年我市发生雷电灾害400起,引发火灾、爆炸事故10起,死亡10人,伤5人,经济损失严重。贯彻落实《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必将全面促进我市防雷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将防雷减灾工作作为现代城市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划定需要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电力、通讯、农村中小学等领域的防雷,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解决我市农村中小学防雷问题。切实加强气象火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对气象灾害规律的研究,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