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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戴燕)扬州地处长江中下游,是雷电灾害事故多发区。近年来,我市每年都因雷击灾害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从源头消除雷击隐患,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雷击风险评估实施办法》。1月1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办法》做了解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类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应用提高了老百姓的工作效率和生活素质。但是这些精密的电子设备原器件的耐高压、过流能力也相对较弱,对雷电干扰的防护能力较低,使得雷电灾害在逐年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社会经济损失却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9年扬州发生雷击灾情93起,其中因雷击灾害造成13人死亡,1人重伤,引发大火多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间接损失无法计算。
如何将防雷减灾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将成为防雷装置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据了解,目前我省南京、南通、泰州、徐州、无锡、镇江、盐城等城市都已经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江苏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正在讨论修改中,预计明年将正式出台并实施。
据介绍,雷击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其他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场所和设施。
根据《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前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雷击风险评估核准申请,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告知建设单位是否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应同步委托有资质的雷击风险评估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报告进行防雷设计,有关部门在进行防雷设计审核时将评估报告作为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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