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kiss 发表于 2009-11-26 14:12:20

新型的安防理念——“民间110”现身合肥

身着迷彩服、脚蹬军靴,肩上挂着对讲机……这个周末,在四牌楼附近出现了这样一群特别的人。
  他们不是警察,却自称是“民间110”的公司巡逻员,成员全部是退伍军人,装备非常“警察化”。

  不过,这个“民间110”完全市场化运作,服务要收钱。目前这家公司从河南进驻合肥已经月余,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可真能保卫一方平安?

  “民间110”花钱就能买平安?

  准确地说,这是一家“帮人看家护院”的公司。

  公司总经理师祺说,他们采取高科技手段,为市民提供安全服务,“只要家里安装了防盗报警终端系统,我们就能提供24小时的‘看家’服务。”作为回报,一家门店根据门窗数量不等,每月大约支付安防服务费150元。

  在这家公司里,记者看到了一个微缩版的“110指挥中心”:两台电脑、两个值班员、一个呼叫电台。“这是我们的心脏,客户家所有的异常情况都会及时传递到这里。 ”

  在公司里,师祺向记者演示了整个“接警”流程:客户签订合同→上门安装报警仪器→发现异常情况信号→公司“接警”→派出巡逻员赶赴现场→向公安局110报警。

  目前,这家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商铺、娱乐场所和企业。“我们有40多名巡检员,都是退伍军人”,师祺说,安保员的装备不比派出所民警的配置差。

  公司未在警方备案

  “我们查过了,这家公司没有在公安局备案。”24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技防办黄雪荣告诉记者。

  黄雪荣告诉记者,安防公司上门安装各种报警仪器,必须要公安局技防办申请资格证,有了资格才能开展业务。虽然这家公司已经拥有河南省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但还是“应该到合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才能开展业务。”不过,黄雪荣坦言,自从《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条件放宽了不少。

  对于有越俎代庖之嫌的“民间110”,正规的“110”如何看待?

  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这样的公司在省外有不少,在合肥还是首家,他们会进行关注,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没有执法权。“具体如何对待这一新生事物,有待下一步解决。”
  事物新鲜,“问题”不少
  “这家公司的出现,并不值得奇怪,省外已有尝试。”安徽省应急中心主任陶钢说,类似公司在浙江、河南等地早就有,“它的出现,可以看作是社会治安市场化防范的一种试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类似的公司不断出现,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监管在法律上还是空白,甚至连行业规范也没有,是否能够切实保护客户的财产也留有一个“问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江秘书长说,就目前来说,制订一份全国性的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业法律规范显得非常迫切。

  三个问号待解

  “我们这是一种新型的安防理念,对传统安防模式将是一种革新。”对自己初闯合肥,师祺信心满满。而来自社会各方的争议,也很多。

  争议一

  “民间110”师出何名?

  “私人公司也能开展这种业务吗? ”看到这家公司的宣传后,不少市民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对于这些质疑,公司总经理师祺给记者的解释是:他们公司拥有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资格证,推出这项业务是可以的。

  师祺的“理直气壮”有根据。 《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已经明确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新机制——“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各单位依法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指导、监督”。

  “我个人认为我们这是见义勇为。”面对这些质疑,师祺认为,遇到警情时,他们一般以保护客户财产为主要目的,尽量避免与犯罪分子进行正面冲突。

  争议二

  是否妨碍第三方权益?

  就在记者的采访中,这家公司接到了一单业务。上门“寻求保护”的那位店主说,“虽然是花钱买平安,但多了一重保护,就少了一分担心。 ”

  “我们不是110,没有执法权。 ”采访中,师祺不断向记者强调这句话。他说,每一个巡检员上岗之前,都要进行培训,要他们牢记自己的身份,做到以法律为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行动时不违法,“如果现场单凭我们的力量无法控制,就要立即打110报警。 ”

  徽天律师事务所的王明红律师表示,在遇到纠纷时,调解或者说“应对矛盾”应当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而这个公司人员是在为自己的客户服务,首先就没有公平基点,在“行动”中容易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损害社会公正。

  争议三

  出现损失能否顺利获赔?
  “你出门,我看家,被盗抢,我赔偿。 ”在这家公司宣传单页上非常醍目地印着这句话。

  师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防护时间内,如果客户因为公司报警器材失灵或公司人员失职出现损失,他们将根据约定进行赔偿。”

  记者在其提供的《合肥区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服务合同书》上看到,确实存在“赔偿责任、金额及程序”一栏,但也有不少免责条款。

  “14条免赔事项,基本免除了自己的所有责任。”华腾律师事务所胡海律师看完《合同》后感叹说,很多免责事项说法非常模糊,一不小心就会陷入“赔不赔都可以”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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