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要求加强雷电灾害防御
宜昌市政府要求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宜昌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雷电灾害防御纳入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努力把雷电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要求强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并对审核和验收的结果负责。
通知要求加强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检测工作制度,所有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每年必须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特别要加强中小学校和居民小区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工作。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