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哦大的 发表于 2010-7-14 13:36:41

黑龙江气象旅游七举措共筑旅游防雷安全网

黑龙江气象旅游七举措共筑旅游防雷安全网
  为了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对旅游行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黑龙江省气象局联合黑龙江省旅游局,向各市(地)、县(市、区)气象局、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行业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旅游行业防雷安全的七项举措。
  黑龙江夏季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场所多处在相对空旷地带,很多旅游娱乐设施构筑物高大,且人员相对集中,极易遭受雷击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此,《通知》要求:一是各市、县(区)旅游局,各宾馆、旅游场所、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要从建设平安黑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防雷减灾工作纳入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全省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场所、景区景点及大型露天游乐设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和验收。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在项目建设前要组织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设计的技术依据。新建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相应防雷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开工之前向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交《防雷设计方案》、《雷击风险评估报告》和《防雷装置设计评价意见书》,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是要加强对现有宾馆、旅游场所、景区景点及大型露天游乐设施的建筑、设备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统一组织整改,排除雷击隐患。
  四是各宾馆、旅游场所、景区景点要对防雷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防雷检测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检测工作由所在地市(地)防雷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五是加强协作和通报制度。凡发生重大雷电灾害的旅游企业应及时向省旅游管理部门、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配合做好灾情调查、鉴定等相关工作。
  六是要加强防雷减灾的宣传和科普工作,每年雷雨季节之前,联合组织一次全省旅游行业相关人员的防雷安全培训,不断提高防雷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七是省旅游局和省气象局将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对全省旅游设施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雷击引起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等雷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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