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通过评审
大理州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通过评审5月11日,由州人民政府主持召开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审查会在关举行。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
根据我省太阳能发电选址规划要求,有4个州(市)的12个县(区)列为云南省太阳能资源最佳开发区,其中我州的宾川县、弥渡县、祥云县、南涧县及洱源县是云南省能源局确定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最佳开发区。
受我州新能源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组织云南省电力设计院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0年4月分别编制完成了宾川县、弥渡县、祥云县、南涧县、洱源县5个县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在5个县初步确定了34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场址,规划装机容量220万千瓦。专家组建议,将宾川县的大营场址、鸡坪街场址及长坡岭场址,祥云县的松梅村场址及白鹤厂场址,南涧县母子垦场址及打雷山场址和洱源县的湾佛村场址及灯草湾场址作为启动大理州太阳能开发的首批优先项目。并提出,建设用地以选择荒山、荒坡和石漠化土地等闲置、低效益土地为主,避免占用农用地、有林地和城市建设用地。
专家组在评审意见中认为,提交评审的5个县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基本达到了相关选址规划报告的深度要求,满足《云南省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编制基本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马建全,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云川出席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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