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fanglei 发表于 2010-4-17 12:02:21

常州多部门联合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日前,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江苏省常州市气象局、发改委、安监局首次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正式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确保公正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通知》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意义、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范围与标准、雷击风险评估的职责分工与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指出涉及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高层雷击敏感类建(构)筑物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内容详细涵盖项目所在地的雷电活动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状况,以及雷电灾害可能造成危害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建议、对策和措施等。
  《通知》特别强调,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雷击风险评估内容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中未包含雷击风险评估内容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建设单位在办理相关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和设计施工图。气象主管机构审查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时,应当把该报告要求作为施工图审查依据。各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主动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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