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spd 发表于 2010-1-18 11:49:16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节选:寒潮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节选:寒潮


  一、名词解释: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二、寒潮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三、寒潮启动应急标准:
  Ⅱ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大幅下降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
  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气温明显下降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4摄氏度以下。
  Ⅳ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将出现较明显大风降温天气。
  四、中央气象台寒潮预警标准:
  (一)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长江流域及其以北一半以上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将下降12℃以上, 冬季长江中下游地区(春、秋季江淮地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二)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 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2℃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长江流域及其以北一半以上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将下降10℃以上,冬季长江中下游地区(春、秋季江淮地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三)蓝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 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长江流域及其以北一半以上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将下降8℃以上,冬季长江中下游地区(春、秋季江淮地区)最低气温降至4℃以下。
  注:以上内容为《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与寒潮天气有关的原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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