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ntaindd 发表于 2009-11-25 15:57:31

吉林省气象局与省农委签署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合作协议

中国气象报记者宫卫平通讯员冯文翠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业病虫害的科学监测、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11月24日下午,吉林省气象局与省农业委员会举行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共同推动农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省气象局局长秦元明和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巳分别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服务三农”的原则,双方商定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交换目录,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气象部门提供中、短期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气候监测预测、月季天气气候概况、农作物生长遥感监测信息、土壤墒情、雨情信息等;农业部门提供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业生产动态、农作物长势监测信息、农业灾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全省各县(市、区)棚膜经济发展布局等信息。通过信息、人才、技术、发布平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加强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业病虫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评估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吉林省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业病虫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充分利用双方优势,拓宽气象与农业合作领域。联合建设农村气象服务站,为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种田提供及时的农业气象信息;加强农业气候区划研究成果在农村中的推广应用,作为制定农业发展规划、生产合理布局、发展特色农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联合开展对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气象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和成果应用工作。
  三是开展联合会商。在春播、夏管、秋收、冬季生产等重要农时季节,针对农业生产相关问题互派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联合会商;进一步加强农作物产量、农业病虫害发生等级、农业生产形势分析与趋势预测和重大干旱、洪涝等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联合会商,综合做出农业气象灾害及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意见,并提出应对措施与建议。
  此外,为确保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双方还确定了合作职能处室和技术依托单位,明确每年召开1至2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合作任务,推进合作内容落实。
  此次协议的签订将为促进吉林省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并带动各市(州)、县(市)级气象部门和农业部门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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