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7991 发表于 2009-11-6 09:18:36

不容忽视的城市光污染

6月4日14时40分,贵州省会城市贵阳天空万里无云、艳阳高照。按理此时太阳正当顶,可位于南明河附近的贵州省气象局综合办公楼二楼机关平台却遇一束强烈的阳光射了进来,令人眼难睁开,坐在窗边的小张急忙起身拉上窗帘。原来光线是强烈的太阳光投射到河对岸的许多漂亮的玻璃楼房再反射所造成的,这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遭遇的噪光污染中的一种——白亮污染。  所谓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镇街道许多商店用大块镜面或铝合金装饰门面,有的建筑甚至从楼顶到底层全部用镜面装潢,当遇到强烈日光照射时,这些物体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据测定,白色的粉刷面比绿色草地、森林、深色或毛面砖石装修的建筑物的反射系数大10倍左右,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从而成为现代城市中新污染源之一。
  有报道称,2005年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曾有提案专门对光污染造成的危害进行系统归纳:过量的反射光会使人头昏眼花、烦躁、失眠、食欲不振、情绪低落;噪光作用于眼睛,可能导致人的角膜、虹膜受伤害,引发视力下降;噪光还干扰人体“生物钟”,使人体正常生理节奏失调;噪光进入居室内,影响人们的休息,对工作人员而言,则会降低其工作效率;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在夏天把阳光反射回局部空间,加剧“城市热岛效应,进一步恶化城市小气候;噪光污染还会造成潜在的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如1987年德国柏林就曾发生由玻璃幕墙引发的火灾事故。
  另外,噪光污染还会导致广大驾驶员行路难或甚至诱发意外交通事故等。一名姓李的驾驶员朋友这样说:“如今街上明亮的东西太多,对太阳光的反射太厉害,有时会刺得你睁不开眼,如果不开慢些,遇紧急情况处理不及时则会引起车祸!”
  为了有效遏制光污染问题,此前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光污染法》,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也就此发出强烈呼吁。专家建议在目前光污染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政府调节手段减轻光污染的危害程度,譬如在建筑设计方面“可以改变玻璃幕墙外立面的光洁程度,使其外立面变得粗糙,以降低光反射强度,从而减轻危害;或者改变外立面材料,以避免光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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