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fefs 发表于 2009-9-26 11:07:24

武汉市开出首张防雷罚单

在建房地产项目因没有办理防雷审批手续,且对气象部门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京山县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等3家企事业单位被市气象局告上法庭,均被处2万元罚款。据悉,这是我市有史以来首例防雷处罚案。
  以上3家开发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法院庭外和解,近期,补办了在建项目防雷装置的行政审批相关手续,上缴罚金。
  我市三成房屋存在防雷隐患
  市气象局副局长杨国武说,按照2005年实施的《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相关规定,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场所和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的建设纳入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否则面临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我市共排查防雷隐患万余条,近7成的防雷隐患得到整改。可目前,仍有约三成左右的承建房屋没有防雷设计或有设计但未经审核就擅自施工,留下安全隐患。据市气象局统计,我市每年平均雷暴日数达35天,属多雷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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