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中小学存在严重雷击风险
笔者从某雷电灾害防御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雷电灾害多发区、重灾区88.9%的中小学校没有安装防雷设施,地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防雷基础非常薄弱,存在比较严重的雷击风险。据雷电监测网数据统计,雷电重灾区雷暴日年平均为42至83,年地闪次数平均在80至90万次,是雷电灾害多发区、重灾区天。2005至2011年,江西全省共发生雷灾事故4460余起,因雷电灾害造成死亡387人,受伤249人,因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达1.8亿元。
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校、特别是地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防雷基础非常薄弱,存在比较严重的雷击风险。88.9%的中小学校没有安装防雷设施;雷灾隐患评级为极高级、中级和低级的学校分别占到18.3%、38.2%、25.8%、9.1%;偏远农村小学建筑物基本未安装防雷安全设施。
2012年3月起,《某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农村中小学校、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雷击风险等级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安装防雷装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进行指导和检查。”
《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该省防雷减灾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发展、规范发展的新时期。各省将加强农村防雷工作,增强村民防雷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农村雷击伤亡事故。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雷击风险等级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要加强防雷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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