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lei5 发表于 2008-12-24 09:15:1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代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并于近期以政府主席令印发。这是继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发布实施后,又一部政府规章重新修订后面世。据统计,近年来内蒙古共出台了两部地方气象法规、一部政府规章、十个政策性文件,为气象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巴特尔强调,在气候变暖和极端气候事件增多的态势下,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为加强内蒙古防雷减灾管理工作,避免雷电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规范防雷减灾工作,重新制定《办法》非常必要。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是对2002年政府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是充实修改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改为《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雷电灾害防御、防雷检测、雷电灾害应急、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一条。二是明确了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行政许可事项和主体资格。《办法》规定了防雷专业设计、检测、施工,防雷装置审计审核、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内容。三是规定了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雷电灾害防御中的职责。明确由政府组织制定并实施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进一步规定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其社会团体和个人在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四是明确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雷电灾害的防御措施。为了做好事前论证和预防工作,确保社会生产建设的顺利开展,《办法》规定自治区内的大型工程、重点工程、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爆炸危险设施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报告中应当有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并规定了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评估工作。同时,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具体内容。五是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改为行业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气象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防雷专业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防雷装置检测、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应当通过自治区气象学会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防雷减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