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防雷宣传教育亟待加强
近日,山西省绛县人民政府下发《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并成立了绛县防雷专项整治领导组,由副县长苏士杰任组长,气象局牵头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公安、人社、商务、卫生、安监、人行、城建、消防等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采用上下联动的办法,按照“单位、系统自查自整,县级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并要求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范围:民爆物及烟花爆竹行业、化工、石油和电厂等生产、运输、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事业单位;各工矿企业,各国有煤矿,各乡镇地方煤矿;学校、车站、宾馆、医院、体育场馆、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露天大型娱乐设施;银行、证券、保险、通信、电力、广播电视及交通运输等行业;高层建(构)筑、重点建设工程;易遭受雷击的其它建(构)筑物和设施,尤其是具有不可再生属性的文物和古建筑。
专项整治的内容:对全县防雷安装、使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及《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整治活动为进一步消除防雷安全隐患,改善防雷安全环境,杜绝雷电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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