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会议给力防灾减灾建设
呼和浩特市人大会议给力防灾减灾建设近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历时三年、经多次修改审议的《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经市人民政府审定,获人大审议通过。据了解,《呼和浩特市气象条例》是全国地级市气象部门第一个气象条例。
另外,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兰俊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的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实施,并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防灾减灾应急建设工作,为气象工作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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