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发布11项气象行业标准 自11月1日正式实施
6月8日,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发布《新一代天气雷达选址规定》等11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通告,批准这11项气象行业标准,并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11项气象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我国新一代天气雷、气象资料分类和雷电灾害防御等业务工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气象信息的共享共用具有重要作用。 据悉,这11项气象行业标准包括《新一代天气雷达选址规定》、《水稻、玉米冷害等级》、《气象资料分类与编码》、《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接地降阻剂》、《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冬小麦、油菜涝渍等级》、《电涌保护器(SPD)测试方法》、《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据介绍,自2007年立项以来,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业务单位和各省(市、区)气象部门就根据立项计划要求,在对国内相关技术参数、指标及有关技术资料查询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业务需要,经过认真研究、实地测试和对比分析后编制形成的。同时,经过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和气象行业有关专家的意见后,经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会严格的技术审查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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