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公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5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执行。 防雷技术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气象专业服务,提供服务的单位须持有山西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 "山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提供服务时要坚持有偿服务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出具检测或审查报告。收费项目包括14项:建(构)筑物设施防雷装置年度定期安全检测,每个检测点80-100元;水塔、烟囱、铁塔、移动基站,每个检测点100-200元;危险品、易燃易爆场所和设施防雷装置年度定期安全检测,每个检测点100元;机房设备设施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每点100元;新建(构)筑物防雷设施图纸技术审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元;新、改、扩建建筑物防雷分段跟踪检测验收,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新建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每项按防雷装置工程总造价的2%计收(每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新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测,每项按防雷装置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每项检测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防电磁干扰检测,每点60元;雷电浪涌保护器(SPD)检测,每个120元;雷击风险评估,按项目投资额的1.5‰计收(每项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土壤电阻率检测,每点100元;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每次灾害总损失额的5%;防雷、防静电技术咨询服务收费双方协商。同时规定,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出具检测报告的不得收费。检测中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整改后需重新检测的,重新检测免收检测费;防雷工程跟踪检测应当全程跟踪服务;已有的防雷装置保护设施每年检测一次。危险品、易燃易爆场所、爆炸危险环境半年检测一次,距离在20千米以外加收10%;构筑物高度在20米或以上,每5米加收5%;专业防雷是指除建(构)筑物防雷以外的各类设备、设施及其他场所的防雷或防静电。 各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用户监督。以上批复有效期3年,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全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防雷设施检测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霍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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